▲新竹一名人妻不堪長期遭丈夫家暴,還要丈母娘幫他找女人,向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佩蓁/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人妻和丈夫結婚多年育有2子,但在小孩出生6個月時,丈夫就開始對她動手施暴,甚至當著小孩的面說「要給他們找個新媽媽」,甚至要丈母娘幫他介紹女人,她不堪長期家暴受辱,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婚姻已經走到盡頭,判准離婚。
人妻小玲(化名)主張,她在生下大兒子6個月後,老公阿傑(化名)就開始對她施暴,2人最近一次起衝突是今年3月間,當時阿傑騎機車撞她,還用雨傘打她導致她大腿、腳掌受傷,20多年來不斷遭丈夫家暴,讓她身心飽受摧殘,無法再忍受與老公維持婚姻。
小玲控訴,由於工作關係她往返台中和新竹,某日下班後她請阿傑到車站接她回家,怎料,阿傑卻藉故與她爭吵,轉身就直接騎車回家,丟她一個人徒步走1個多小時返家;阿傑甚至曾對2個兒子說要給他們找新媽媽,還說擔心未來老婆會生氣,家裡不准留有她的照片,「更可惡的是叫丈母娘跟他介紹女人」。
小玲表示多年婚姻生活她不僅飽受丈夫言語、肢體暴力,還扛起家裡經濟重擔,主張結婚十幾年阿傑都沒工作,房子頭期款和房貸都是她一個人在付,下定決心要離婚後,阿傑竟要求她交出一半財產才願意離婚,讓她心寒「把人打到不要跟他作夫妻,還要賠償他,我相信法律是不會允許的」。
對此,阿傑否認有家暴犯行,並主張小玲一再利用司法壓榨他,要他無條件放棄婚姻,並淨身出戶,阿傑表示他並非不願離婚,只是不想吃虧,他主張「她(小玲)賺的錢比我多一倍,因她職等比我高4級,所以她作風強勢,而我大多順應於她」,要求財產合理分配。
法官審理認為,小玲夫妻經長期分居,心神上早已分崩離析,形同陌路,已無任何婚姻維繫之實質交流。阿傑無止境片面漫長要求維持雙方間有名無實婚姻關係,堪認幾乎可以確認無法等到小玲回頭修復夫妻感情之日,足認雙方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准予判決離婚。
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防止老人受虐,請撥打110、113。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