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不爽被開單竟冒名投訴 誣指派出所長喝酒、打麻將慘了

▲桃園市黃姓女子去年9月向游姓女子索討債務,2人口角後,黃女毆打游女後見其倒地,再以逾百公斤體重刻意重壓其身上,導致其傷重不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子不滿被開單,誣指派出所所長喝酒、打麻將被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因沒戴安全帽被開單,竟遷怒到茄萣分駐所所長,吳男冒名到警政署署長的信箱投訴,指稱所長吃檳榔、喝酒還打麻將,事後分局調查後發現所長戒酒已經5年,也沒有打麻將賭博,吳男被依誣告罪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吳男徒刑5月。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6萬元。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因騎車沒戴安全帽,被所長攔下開單,因此心生不滿,去年7月11日凌晨,吳男跑到警政署署長信箱,以「林姓友人」的名字,檢舉茄萣所長值勤時跑到海產店喝酒,還打麻將、吃檳榔。

署長信箱接獲檢舉後,交由湖內分局督察組查辦,分局稽查後發現,所長早已戒酒5年,沒有到海產店聚餐喝酒,也沒有打麻將,吃檳榔也在下班時間,還給所長一個清白,但所長認為遭受不白之冤,決定對吳男提告毀謗(不起訴處分)和誣告。

橋頭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有到署長信箱留言投訴,也是冒用友人的名字,但否認造謠或誣告,這些消息都是聽朋友的轉告。

法官審酌吳男沒有前科,因一時思慮欠周而罹刑章,然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已與所長達成和解,因此依誣告罪判處他徒刑5月,緩刑2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併予宣告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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