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公寓大廈設置充電樁 國土署修法:先做用電安全評估及投保

▲▼電動車,充電,充電樁,停車位,電動車停車格。(圖/記者李姿慧攝)

▲內政部擬修法協助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系統。(圖/記者李姿慧攝)

文/中央社

國土署今天說,配合國家淨零轉型的電動車政策,將推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在確保用電安全下,藉由專業評估、理性討論、充分溝通來凝聚社區共識,協助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系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電動車充電需求,隨車輛普及提高。民國108年5月已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從108年7月1日起申請建造執照的新建建築物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的裝設空間,避免影響美觀及安全。

國土署指出,既有公寓大廈不易裝設電動車輛充電系統的困境,是因電動車火災時有所聞,且滅火不易,近1年韓國及中國因電動車輛在建築物內火災,造成大量人命及財產損失的新聞事件,甚至限制一定電量以上電動車輛進入建築物的措施,造成民眾對電池及充電設備安全的重大疑慮。

國土署說,因此公寓大廈內區分所有權人常因用電安全、管理維護及費用分配等問題,對於是否設置充電設備引起紛爭,經常因難以取得共識,而未進行設置。

國土署表示,在相關法令規範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精神主要在協助社區自治,推動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應優先協助建立強化安全,以及協助溝通達成共識的機制,因此已研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設置前辦理用電安全評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等內容,以達專業評估維護安全目的。

另外,國土署也提出降低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門檻等,協助社區進行溝通討論的修正方向,在確保用電安全下,藉由專業評估、理性討論、充分溝通來凝聚社區共識,協助公寓大廈內設置電動車輛充電系統。

國土署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在112年5月8日經行政院審查通過,內政部112年7月13日提送修正內容及說明到行政院,待行政院會討論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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