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都更條例修法 容積認定放寬估27萬戶受惠

▲▼內政委員會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圖/翻攝直播)

▲內政委員會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圖/翻攝直播)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審查都更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以政院版完成初審。若順利三讀,將放寬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但未能於管制前完成興建之建築物,得適用原建築容積之獎勵,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根據原條文內容,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獎勵後之建築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1.5倍之基準容積,且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第85條所定施行細則之規定,不過,若是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的建築物,其獎勵後之建築容積得不受前段限制,另依規定擇優辦理。

然而,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之疑慮,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利於更新整合,因此朝野有意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包括已申請建造執照者之建築物。

該修法獲朝野共識,國民黨立委王鴻微、李彥秀等都有提出自己的版本,但與政院版差異不大,召委張宏陸詢問在場委員意見後,最終由政院版本提案通過,完成初審,另通過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所提附帶決議,建請內政部研議相關政策,建立取得容積獎勵之建物回饋在地社區之機制。

此外,面對山陀兒來勢洶洶,作為高雄地方的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質詢時指出,週三內政委員會要審消防法,但是颱風要來了,可能衝擊南部地區,希望議案的安排能再討論評估。張宏陸認為,消防署官員也應以救災優先,因此在徵得各委員同意後,宣布本週審查消防法,屆時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消防署官員要進駐,那委員會除辦理新增提案說明並宣讀新增提案外,相關審查就另定期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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