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共諜鎮小江案2前飛官多次判無罪 更二審逆轉!1人重判17年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ETtoday資料照)

▲2名退役飛官遭控發展共諜組織,高等法院改將其中1人重判。(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退役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遭檢方指控涉入大陸情報人員鎮小江發展共諜組織案,而遭提起公訴。2人多次遭判無罪,但高等法院30日更二審出現不同認定,樓文卿被認定通敵,重判17年,葛季賢仍無罪。可上訴。

大陸解放軍前中校鎮小江多年前以香港商人名義入境台灣,結果實際上從事間諜活動,吸收前陸軍馬防部北竿少將指揮官許乃權等10餘人,發展成史上最大的共諜組織,最後被捕判刑4年定讞。鎮小江已於2018年7月間服刑期滿,遭驅逐出境。而他發展的共諜組織,仍陸續遭檢調單位破獲。

其中鎮小江透過空軍官校退役中校劉其儒,找上空軍官校的學弟葛、樓2人。2人分別於2010年到2013年間,與劉其儒有所接觸。檢方起訴指出,劉其儒先在2010年間找上葛男,葛男疑似交付資料並收取報酬;葛男退伍後,劉其儒再接觸樓男,並吸收樓男也加入共諜組織。

檢方於2015年4間發動搜索,最後認定2人均涉嫌重大,分別以20萬元交保。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2017年3月間依照《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機密罪」提起公訴。

但法院審理後,歷次審判均判決2人無罪。直到30日的高等法院更二審,高院改認定樓男「其將所持有、接觸或知悉之軍事機密、國防秘密或軍中公務資訊,交付於敵人之間諜使用」,而犯下《陸海空軍刑法》中罪責極重的通敵罪「幫助敵人之間諜活動」,重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10年,扣案犯罪所得美金四千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伍萬元也沒收。至於葛季賢仍因查無實證,再度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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