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楊姓少年父母和姊姊,向郭姓少年、林姓少女與家屬共5人提出民事求償,共2177萬餘元。(圖/石一佑提供)
記者陸運陞、黃資真/新北報導
2023年新北市某國中發生國三生割頸案件,今(30日)新北地院判決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分別判刑9年、8年。死者楊姓少年的家屬另對郭、林提出民事訴訟,求償2177萬餘元,此部分正在審理中。
訴狀說明本案經過,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時20分,林姓少女至楊姓少年班上找人聊天,被楊姓少年以「你又不是我們班的」驅離,林姓少女心生不滿向同年級「乾哥」郭姓少年哭訴,郭姓少年聽聞立即衝到班上找人理論。
結果雙方爆發衝突,過程中因郭先出手打了楊頭部,楊隨即自衛,郭竟從傷害犯意提升為殺人之不確定故意,自褲內口袋拿取其所有之彈簧刀1把,朝其左頸、胸部、背部刺擊數刀,期間林姓少女嗆一旁欲阻攔的同學「沒你的事就滾」,屢向郭喊「給他死」,而與郭姓少年具有犯意聯絡,楊因此受有心臟、肺臟、腎臟損傷及大量出血,導致全身臟器壞死而死亡。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認為審理期間2人「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過錯及不當言行」,希藉由較長期的矯正處遇,導正2人偏差觀念與行為,分別判處郭姓少年9年、教唆的林姓少女8年有期徒刑。
▲事發後校內布置追思小站 。(資料照/記者戴上容翻攝)
民事部分,楊姓少年家屬依據上開案件事實,另向郭姓少年、林姓少女,還有郭父、林父、林母共5人求償,楊父、朱母主張因本於65歲退休年齡屆至時得享有受子女扶養之權利,現今卻無以為之,20歲的楊姓少年姊姊因領有第一類身心障礙手冊,顯不具謀生能力,也有受扶養之必要,3人應得請求扶養費用,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112年新北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分別請求412萬、473萬、792萬餘元。
加上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僅因細故即持刀朝楊姓少年重要身體部位猛刺7刀致身亡,並於本案審理中否認犯行試圖脫免罪責,毫無悔改之心,使楊父、朱母端背負喪子之痛,白髮人送黑髮人,再也無法享天倫之樂,造成永久難以抹滅之悲痛與創傷,個別再求償250萬精神慰撫金。
綜上所述,楊父求償662萬2015元、朱母求償723萬579元、楊姊792萬2394元,總計向5人求償2177萬4988元。目前全案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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