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兄弟不爽扶養父親 法庭吐悲慘身世:阿嬤常說沒爸小孩要認分

▲男人,男生,憂鬱(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對兄弟控訴爸爸從小未盡扶養責任,對他們不聞不問,長大後憤而提告,請求免除扶養責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文/鏡週刊

男子阿勝(化名)從未履行父親的養育責任,兩個兒子自幼由祖父母和母親照顧。母親離婚後也拋下他們,哥哥國中一畢業即進入社會工作,弟弟則半工半讀,最終選擇從軍,如今,他們對父親的失職感到憤慨,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阿勝的兩個兒子出庭時回憶成長過程,他們從小就在祖父母的教導下長大,祖父母經常告訴他們父親從未關心過他們,也未曾提供任何經濟上的支持,並用台語告誡他們:「沒老爸的小孩要認分,不要調皮、不要學壞」,這句話深深烙印在他們的心中。

如今,兄弟倆每每想起過往,心中仍舊籠罩著揮之不去的陰影。他們既怨恨父親的失職,又對爺爺奶奶的離世感到萬分哀痛。兄弟倆的經濟狀況堪憂,哥哥因眼疾導致失明,只能靠打零工維持生計,家中尚有就讀高中的女兒;弟弟則飽受大腸癌的折磨,只能靠開計程車維生,支付房租等生活開銷。

法院審酌阿勝目前被安置於機構,無固定住所,且無親友願意提供協助,加上積欠大筆醫療費用約20多萬元,因阿勝無法言語、表達意見,法院依法選任其主責社工為特別代理人,最終認定其已喪失謀生能力。另外,經查發現阿勝自1999年起即未再加保勞保,近幾年更無任何收入,名下僅有一輛已無殘值的車輛,並無其他資產,已無能力維持基本生活。

法官認為阿勝作為父親,在子女成長過程中未盡到扶養、照顧的義務,也未提供任何經濟上的支持與探視,形同遺棄。法官審酌案情後,認為阿勝的行為已構成嚴重失責,判決准許兩名兒子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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