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理科太太」陳映彤被控擅自用吳姓前夫John的病史隱私打家事官司,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院今(4日)開庭,陳依舊不認罪,她的律師主張陳本案所用資料並非前夫病歷或個資,不然就應查明內容真假,法官直接破題質疑「檢方不就是起訴使用資料的『舉動』嗎?」諭知明年(2025年)1月再開庭。
▲「理科太太」陳映彤(左)被控涉盜用吳姓前夫個資打官司,4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案源於陳女和吳男2021年12月經北院調解離婚、結束5年婚姻後,仍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問題在北院打家事官司。吳男發現陳女2022年8月向家事案法官主張他因病無法照顧家人,所提證據赫然是1張寫有他病史和用藥資料隱私的紙條。
▲「理科太太」陳映彤前夫、被稱為「理科先生」的吳男前次到台北地院出庭,與陳女當庭幾無互動。(圖/記者黃哲民攝)
吳男告陳女未經他同意、擅自使用他的個資並在訴訟中對他做不利主張。台北地檢署查出這是台灣1位陳姓諮商心理師,託陳女轉交吳男,以便吳男在台灣尋找相關醫師,諮商心理師出庭證稱從未同意陳女將吳男這些隱私資料用於打官司,檢方據此起訴陳女涉犯《個資法》違法利用他人特種個人資料罪嫌。
陳女的律師今出招要求檢方釐清這張紙條是不是「病歷」,若是,則只能當成「傳聞」,應查明內容真假,才可列為證據,但是「請法官看一下,這(紙條)根本不是病歷啊!」
▲「理科太太」陳映彤被控涉盜用吳姓前夫個資打官司,4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方似乎一時被律師的說法帶歪,諷刺「大律師!你沒有做過心理諮商,才會講這麼好笑的話啊,心理諮商師(應為諮商心理師)就是這樣子啊」,不然就傳喚諮商心理師來查明這樣的寫法,是不是一種習慣。
法官試圖消化律師的主張,發現很難懂,直接破題質疑「檢方不就是起訴使用資料的『舉動』嗎?」、是行為本身涉及違法,檢辯雙方從沒爭執吳男有無生病、用過哪些藥物,檢方也不認為這張紙條上寫的內容是假的,「所以沒起訴(陳女)涉嫌誹謗,不是嗎?」
▲「理科太太」陳映彤(左)與吳姓前夫(右)離婚前,常一起錄製YT影片做科普。(圖/翻攝自Facebook《理科太太 Li Ke Tai Tai》)
檢方順勢表示,本案是起訴陳女非法使用諮商心理師提供的「轉介單」,不僅無故留存,還涉嫌擅自用於打官司,這張紙條是證明陳女違法使用他人個資的「書證」。
法官另探詢雙方有無調解意願,吳男前次出庭與陳女連眼神都很少交流,他已返回美國居住地,今託律師表示願試行調解,但陳女的律師指出,陳另案告吳涉嫌偽造有價證券、挪用陳的台幣上百萬元繳帳單,另案情節比本案刑責重,吳透過美國當地律師傳話,要求2案一起協商,陳不同意,雙方目前很難談。
法官勸諭雙方自行聯繫,為配合吳男返台出庭時間,訂於明年1月10日與1月17日開庭訊問證人,包括吳男也將作證。陳女開完庭被問到認罪或堅持無罪答辯,她打哈哈想帶過,最後僅表示「我就是,沒有覺得我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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