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傳產老董想硬上女員工,二審認罪賠償求輕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某傳產老董趁順路送女員工回家,竟把車開到溫泉旅館,命令女員工脫光一起泡湯,還試圖性侵她,因女員工反抗而未得逞。案發後女員工不堪受辱,離職並將老董告上法院,法官判定老董性侵未遂,一審處2年4月徒刑。老董拿錢和女員工調解再上訴,高雄高分院改處他2年徒刑,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美(化名)在高雄某傳統產業擔任會計及櫃檯人員,2020年6月期間她到公司台南廠房支援,19日下午結束工作後,陳姓老董提議開車順路載她回家,並在小美上車後,以要小美幫他按摩為由,將小美載往溫泉旅館休息。
小美因先前曾幫老董的老婆按摩,所以並未起疑,沒想到兩人一進房,老董立即脫掉身上衣物,又命令小美也脫掉衣服,一起到浴室泡溫泉,再趁機親吻她的嘴巴及胸部、撫摸小美下體,並無視她抗拒,強拉小美的手撫摸自己的生殖器,接著又命令小美躺到床上,磨蹭她意圖性侵,經小美掙扎而未得逞。案發後小美向朋友、母親哭訴遭老董侵犯,直到3個月後小美離職,才鼓起勇氣報警。
老董在偵訊時承認載小美到溫泉旅館,「坦白講是因為有一個無名的神佛叫我一直開一直開,我莫名其妙就把車子開到溫泉飯店」,又在審理時改口說,當天是小美想泡溫泉,他才載小美到旅館泡湯,但他患有高血壓等疾病無法泡湯,所以幫小美付完休息費用後,就回車上等待,再載小美返回住處。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包含老董載小美回家時,在車上要求小美不要洩露這件事,還說自己沒有宣洩對象,擔心亂找別人會得病,才找上她,並再三向小美道歉,表示不會再犯,另還有案發3個月後小美又提及此事,老董也不斷認錯,稱會慢慢補償她等錄音,判定老董犯行屬實,審酌老董未和小美達成和解,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2年4月徒刑。
老董連忙和小美調解,上訴並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因中風及慢性疾病而有失智傾向,無法自理生活,需專人長期照護,已不適合入監服刑,且無再犯之虞,高雄高分院審酌小美也同意對老董從輕量刑,改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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