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偵辦跨國運毒案,對李姓被告等5人提起公訴。(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劉人豪/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等單位,破獲跨國運輸毒品集團利用貨櫃走私大麻案,查扣該集團拆分2批走私入境之第二級毒品大麻共計48包(總淨重10774.27 公克)。全案近日偵查終結,李姓主嫌涉犯發起、主持、操縱與指揮犯罪組織、運輸第二級毒品等罪;另林、陳、蘇、陳等4人涉犯參與犯罪組織、走私管制物品與運輸第二級毒品等罪,將5人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指出,本案緣於2024年6月中旬,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執行貨物查驗時,發現自加拿大申報進口「泳具」的貨櫃內竟藏放有大麻(花)毒品,遂立即通報航基站與基隆地檢署,經追查後,發現之前曾加入詐欺犯罪集團而經法院判刑確定的詐團成員李姓主嫌等人,於入監服刑完畢或經假釋出監後,仍不知悔改。由李與跨國走私運輸毒品犯罪集團謀議後,棄詐改以私運毒品進口牟利,李與該跨國集團成員共同發起運輸毒品之犯罪組織,其後更招攬林、陳、蘇、陳等人陸續加入該犯罪組織。
後續由李負責與國外之運毒集團成員安排大麻購買、裝載及運輸進口事宜,並在國內指揮林、陳、蘇、陳等人分別擔任第一手或第二手之接貨人及處理報關、匯款及接貨等事宜,分層指派任務並設下斷點,以逃避追緝。
專案小組發現,該運毒集團先於同年6月初,訛以申報進口「泳具」貨物為由,自加拿大夾藏走私1批大麻運抵基隆港,經基隆關關員查驗時,查獲該夾藏之大麻1批(共24包、驗餘淨重5392.23公克)後通報,經專案小組分析通訊資料及金流等相關事證後擴大偵辦,分數波行動執行,成功將李等共犯多人先後查緝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經專案小組溯源偵查後,再偱線追查出該集團尚企圖以同一犯罪手法,自加拿大夾藏走私另1批大麻入境,專案小組掌握情資後,再於同年6月下旬查得該批毒品流向,旋即查扣該批貨物後開櫃查驗,當場再扣得大麻1批(共24包、驗餘淨重5382.04公克),而成功破獲及溯源攔截該跨國運毒集團走私入境之大麻毒品2批。
全案近日偵查終結,認李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之發起、主持、操縱與指揮犯罪組織、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走私管制物品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等罪;另林、陳、蘇、陳等4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走私管制物品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等罪,將李等5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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