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討論「殺特首」 港男被判入獄16個月

▲▼林鄭月娥。(圖/路透)

▲香港前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63歲潘姓男子2020年二月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討論如何殺害特首林鄭月娥。香港區域法院7日宣判,潘男因犯「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判入獄16個月。

根據港媒報導,潘男的律師在庭上表示,他在貼文中提及的想法都是不可能實現的「天馬行空」。不過,法官並不接受他的說法,強調潘男明知2019年2020年發生「反送中」事件,卻刻意淡化發文意圖,低估了文章可能產生的效應。

法官認為,男子的社交平台上有700多名朋友,從貼文及留言可以發現,引申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雖然男子被捕後曾強調「只是搞笑」,但法官認為是簡化了網路平台的影響力。

法官說,不能抽離男子發文時的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的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案,但煽惑他人仍屬犯罪,且考慮2019年時的社會氛圍,不認為男子是在開玩笑。

法官還說,根據「反送中」當時情況,任何激進行為已經不能視為「天馬行空」,絕無可能發生。

▼香港「反送中」事件。(圖/路透)

▲▼香港,反送中,反修例,國安法,港版國安法。(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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