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調查官回母校演講破功 男大生熊抱少女「要澀澀」慘了

▲▼彰化地方法院。(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地方法院。(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1名男大生去年佯稱在台中市調查處擔任調查官,穿防彈背心、戴調查官證等,回到彰化就讀的母校演講,當時老師察覺談話內容有異報警,法院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拘役15日,未料又因對小女孩親吻及擁抱,狂傳「可貼貼了、要澀澀」等訊息、再因猥褻案,判處應執行4月徒刑,緩刑2年,禁止與女孩通訊見面、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該名男大生2023年初偽造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證、服務證,5月1日回到彰化的國中母校與老師見面,並出示偽造的調查官證,佯稱在台中市調查處「041調查工作隊」任職,老師隨後帶他到教室向學生分享其成為調查官的心路歷程。

▲20歲男大生假冒調查官返母校演講。(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 男大生假冒調查官。(示意圖/ETtoday資料圖,以下同)

男大生在同月24日又返回母校,穿著在網路購買的防彈背心,並夾上偽造調查官證,攜帶警棍、手銬、BB玩具槍等,在學校會議室使用投影片先後對10個班級學生講述調查局職掌業務及調查官薪俸等內容。

當時有學校老師認為,他當調查官過於青澀,簡報內容與一般認知不同,立即通報教育處並報警。今年3月彰化地方法院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判處拘役15日。未料該名男大生手機內有傳給一名受害少女訊息「可以貼貼了」、「要澀澀」等等訊息及對少女熊抱親吻。

▲20歲男大生假冒調查官返母校演講。(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男大生假冒調查官返母校演講。

法官念及被告於案發時年紀尚輕,犯後坦承已過,並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賠償完畢,再因涉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共2罪,各處3月徒刑,應執行4月徒刑,可處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緩刑期間內不得對該少女實施不法侵害,並禁止見面、接觸、通話、通信或其他聯絡行為;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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