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科技執法7天,共取締154件奪冠。(圖/警方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警局新增25支科技執法系統,取締超速、闖紅燈與車輛不禮讓行人,自10月1日起至今7天,以超速最多共835件,平均每日違規119件,其次為闖紅燈363件、車輛不禮讓行人6件,共取締1204件;其中以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違規取締件數最高,154件奪冠。
▲彰化縣科技執法7天共取締1204件。(圖/警方提供)
這25處新增的科技執法系統主要取締超速、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其中在和美鎮彰新路5段與嘉卿路口、道周路與鹿和路6段路口、二林鎮斗苑路4段與太平路1段路口、二城路6號前等4個路口,還將兼顧取締「未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只要汽車前懸或是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經員警審核後開單,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交通隊表示,今年10月1至7日全般交通事故與去年同期相比,已經明顯大幅減少72.7%。有安裝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取締件數及車禍件數都有持續下降趨勢,顯見科技執法確實有發揮效果。
▲彰化縣科技執法上路。(圖/警方提供)
據交通隊統計,科技執法系統正式上路執法至今7天,取締前3名依序為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154件、彰化市彰興路1段與聖安路口82件、田中鎮員集路1段與大安路1段路口82件;違規行為以超速835件最高、闖紅燈363件、車輛不禮讓行人6件,共取締1204件。
超速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則依第43條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闖紅燈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車不禮讓行人依第44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均依最高罰計算,204件違規共為國庫進帳超過400萬元。
▲彰化縣科技執法不禮讓行人。(圖/警方提供)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