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子因辱罵超商女店員體型,被台北法院認定公然侮辱,判拘役50日。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com)
文/中央社
北市趙姓男子被控針對超商女店員體型罵「大箍查某」加髒話15秒。台北地院日前認定趙男公然歧視女性,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趙姓男子於民國113年2月間前往台北市某間超商,自稱曾在店內寄放可樂1罐,現在欲拿取。
女店員表示,沒被交代此事而先予拒絕,再以電話向超商區經理反應此事,經區經理表示雖不清楚來龍去脈,但為息事寧人,同意先提供,女店員允許趙男取走可樂。
趙男對女店員處理程序仍十分不滿,謾罵1次髒話後走出店外,竟然又返回店內,接續以「大箍查某」加髒話謾罵15秒,侵害女店員名譽人格等,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
法官認為,趙男返回店內持續辱罵女店員長達15秒鐘,嚴重侵害女店員執行職務的形象與尊嚴,辱罵內容更以「大箍查某」嘲笑身為女性的身材,明顯對身材非纖細女性族群的歧視性訕笑,羞辱性極強,堪以想見已對女店員心理狀態及工作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進而否定自我人格尊嚴。
法官認定,趙男所為,循其整體脈絡無非為嘲弄、攻訐女店員而已,難認有何促進公共事務思辯,或屬文學、藝術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等正面價值。 台北地院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判趙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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