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鴻威涉扮「詐團軍師」、洩露偵查祕密給詐團首腦。(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被控洩露偵查祕密給詐團首腦、涉充當「詐團軍師」的律師鄭鴻威,到案被羈押禁見至今8個多月,昨(8日)被台北地院提訊時請求交保,或准許他和母親、妻子接見通信,法官評議後,今裁准他交保500萬元,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10月,交保期間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與證人,若無法交保,則從本月(10月)13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法官今沒再度提訊鄭鴻威,鄭男親友預定今天下午帶錢到北院辦理交保手續,完成後,法官再開立釋票,讓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鄭男直接從北所釋放。
現年28歲的鄭鴻威從今年(2024年)2月到案被羈押禁見至今,他被控去年(2023年)8月起,趁陪同詐團車手等成員應訊之便,涉將筆錄等偵查祕密洩露給在逃的連姓男子等詐團首腦應對,後因詐團車手在各地落網,在台南執業的鄭男分身乏術,另派案給15名律師同業或學弟妹於外地接手、以相同方式通風報信,每件支付約4萬元酬勞。
晉升詐團「軍師」的鄭鴻威藉由洩密,取得詐團以虛擬貨幣支付報酬,交給會計師好友李昊承協助兌換現金,李男從中抽佣台幣53萬餘元,其餘1216萬餘元匯還給鄭男。檢方今年5月起訴鄭男等16名律師、李男及鄭男助理林佳毅涉犯洩密、《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洗錢等罪嫌。
鄭鴻威本次羈押將在本月(10月)13日到期,昨被法官提訊,仍僅坦承跟律師學妹楊雅涵共犯3件洩密案,其餘洩密等犯行均不認罪。辯護律師主張檢方舉證不足,無從顯示鄭男犯罪嫌疑重大,鄭也無勾串、逃亡等羈押理由、延押並無意義,請求准許鄭男交保,願附加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定時報到甚至電子腳鐐監控等防逃措施。
法官昨於庭訊中,翻卷證問鄭鴻威為何被連姓主嫌問「能搞不?」時、回答「搞啊!」一語,鄭聲稱時間太久、沒確切印象,似乎是連男向他索取偵查筆錄,他問對方要做什麼,對方沒明說,他順口「單純附和」而已。
法官又問鄭鴻威為何跟李昊承說「有機會一起來做詐騙」,鄭男篤定表示「一定是玩笑話」,他跟李男聊到「黑錢」、「保值的東西」等語,是李男把想買的東西告訴他。
法官不置可否,對鄭鴻威說「不記得沒關係、不勉強」,鄭男請求法官「讓我交保」,若要延押,請考量他已被羈押快9個月,允許他可跟母親、妻子接見通信。法官諭知合議庭評議後裁定,讓鄭男還押等候,今隨即裁准附加條件的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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