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小豪(化名)被指控去年12月間打電話飆罵A男三字經、五字經、王八蛋等髒話,因而挨告。雖然小豪辯稱是因為透過網路約按摩,見面之後發現對方是男的,一氣之下才會罵人,但他的說詞並未被台中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判處應賠償A男1萬6000元。
▲小豪聲稱自己透過網路約按摩,見面才發現對方是男性。(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A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豪去年12月間2度打電話給他,一開口就是辱罵與恫嚇,包含「王八蛋」、「臭俗仔」、「X你娘XX」、「不成兒」、「你去死X你娘」等等,甚至在網路上散布謾罵他的不實影片,造成他的名譽受損,因而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
小豪則辯稱,他在網路上約女按摩師提供按摩服務,並同意支付3000元費用,沒想到見面之後發現對方是男性,一氣之下才會罵A男,事後他甚至因為此事遭到投訴而丟了工作。
台中地院法官當庭勘驗兩人的電話錄音光碟證據,確認A男出示的電話錄音譯文與錄音光碟內容相符,因此認定A男的主張為真;至於小豪控訴受騙的部分,由於他未能舉證,所以無法採信。
法官表示,小豪透過電話辱罵方式侵害A男的名譽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A男1萬6000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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