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120元便當抱怨「配菜沒青菜」 男客挨告詐欺結局逆轉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去年9月在某餐飲店花費120元購買排骨便當,他發現自己的便當配菜沒有青菜,其他客人卻有,因此在吃完之後向店員抱怨,店員當下決定退款,沒想到事後他竟挨告詐欺、誹謗。不過,台北地院法官檢視店內監視器畫面之後,確認阿榮當時購買的便當確實沒有青菜,他也沒有逼迫店員退款,最終裁定無罪。

▲排骨飯,便當示意圖。(圖/記者劉亭攝)

▲阿榮向店員抱怨便當配菜問題,卻吃上詐欺、誹謗官司。(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非事發店家。)

檢方起訴認為,阿榮在店內購買120元的排骨便當,吃完之後卻對業者佯稱,「餐盒裡面沒有配菜」,導致業者陷於錯誤,因而指示店員退款,涉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及同法第310條第1項之誹謗等罪嫌。

阿榮辯稱,案發前1個月曾在該餐飲店買過便當,青菜類配菜有2種,事發當日他再度前往消費,買了120元的排骨便當,配菜卻沒有青菜,一開始以為是菜價貴沒有提供青菜,但看了一下其他客人,卻發現別人的配菜都有青菜,他吃完準備離開時,忍不住向店員善意提醒,店員解釋可能是廚房疏忽並主動退款,他的意思不是便當沒有配菜,而是配菜沒有青菜,他沒有任何詐欺及誹謗的意圖。

台北地院法官勘驗店家的監視器錄影檔案,發現阿榮確實是向店員表示「(便當)裡面也沒有青菜」、「我看人家都有青菜」,而不是抱怨便當沒有配菜;再比對監視器拍到的阿榮便當菜色,的確沒有綠色外貌的配菜,其他客人的便當卻有綠色外貌的配菜。

負責退款的店員表示,阿榮抱怨「裡面完全都沒菜」的時候,店內還有10多名客人,為了避免誤會,當下沒有繼續追問,便直接退款;業者也表示,事發當下自己人在廚房,沒有直接與阿榮進行對話。

法官認為,從店員的證詞可知,決定退款是基於商業經營考量,而非相信阿榮的便當配菜問題,況且阿榮與店員交談時,從未明示或暗示應該退款,如果他有詐欺的犯意,又豈會只是單純抱怨便當配菜的菜色,卻沒有主動要求退款。

最後,法官指出,綜觀本案案發過程全貌,是店員收到消費者對於餐點不滿的投訴之後,未詳加確認及理解投訴內容,就倉促以退款方式處理,進而衍生出民事消費糾紛,檢方提出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阿榮有詐欺、誹謗等行為,因此裁定阿榮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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