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騎士載大型物品 。(圖/民眾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小琉球一名男子騎乘機車,後方載人拖著大型物品騎在路上,險象環生,騎士還沒戴安全帽,被民眾拍下po網,還虧「台灣人的任性,能用機車絕不開車」,轄區的東港警分局11日表示,這種違規行為,最高可罰600元,籲請民眾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東港警分局表示,民眾騎乘機車加掛載貨小拖車上路之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器腳踏車負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不但違反交通處罰條例更危及行人車輛安全。
使用機車載運物品,需依道路交通規則第88條規定「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東港警分局在此表示別輕忽相關機車的載物規定,違反上述規定,除了行車危險外,更可能因此遭罰。
東港警呼籲,民眾使用機車、自行車載人及載運物品都應依相關規定,為避免荷包失血,民眾需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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