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輕航機已達65架,增加近2倍。(圖/民航局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過去十年,國內超輕型載具操作證與載具大幅成長,合格輕航機已達65架,增加近2倍,取得操作證人數高達280人,成長5成5,民航局公告全台21合法超輕空域,國內仍有11處非法場域,根據民航局統計,10年已取締54件非法操作,裁罰金額超過500萬元。
民航法將超輕型載具納管迄今屆滿20年。根據民航局統計,104年至今,通過各項檢驗的合格載具,由22架成長至65架,增加近2倍。合格操作證張數也由181張成長至280張,增加約5成5。
▲▼國內超輕型載具操作證與載具大幅成長(圖/民航局提供)
民航局標準組長王富民表示,目前超輕型載具在國內仍定位為休閒活動使用,依法,活動時,載具必須檢定合格,必須在合法場地起降,並於合法空域活動,操作者需加入合法的活動團體,並取得合法操作證,活動時也必須投保。這六項要件均必須齊備,違規的話,違反任一要件,均裁處6萬元,單一事件,最高可裁處30萬元。
王富民指出,除了載具與操作證近年均有明顯成長,民航局已陸續公告21處合法超輕空域,其中10處已有團體提出申請並經民航局核可使用,包括大里、貓羅溪、北斗東、北斗二林、濁水溪、不老溫泉、南華、高樹、賽嘉及花東等。另中部的烏日、順風、南部的皆豪、望安、東部的花東、馬太鞍溪及日光等7處合法活動場地,除順風因風災受損,目前修復中,其他均運作正常,民航局也定期派員查核。
▲圖為合法輕航機。(圖/民航局提供)
由於近年民航局每年都會接獲疑似超輕違規活動的通報案例,王富民說明,經過清查比對,目前全台疑似未申請合法的超輕活動場地有11處,包括屏東新南、新南華、樹發等處,以及台中烏日、彰化溪州,東部也有6處,包括壽豐2處,鳳林2處,瑞穗1處,玉里1處,這些場地過去未曾合法申請,也沒有登記合格的團體在使用。
根據民航局統計,針對超輕違規活動,過去10年取締54件,裁罰金額超過500萬元以上。
▲民航局標準組長王富民。(圖/記者李姿慧攝)
民航局指出,民航局每年都會舉辦2場教育訓練,將全台分成北、中、南、東四區輪流舉辦,受民航局委託辦理檢驗與考照的機構與人員,需強制參加,已領有操作證或有興趣參與的民眾,也可自由參加。
由於不合法的場地與空域安全堪慮,民航局表示,除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取締這些不合法的場地,對於有機會合法的場地,民航局也會協調地方政府,在行政程序上給予協助,讓場地儘速合法,讓玩家與民眾均能有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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