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名「運動部」 牽涉7項修法下周四送行政院會拍板

▲▼行政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記者季相儒攝)

▲行政院。(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積極推動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諮詢小組目前已召開3次會議,名稱方面,未來確定將以「運動部」為名進行籌設作業推動,新成立的部會將推動運動教育向下扎根,發展多元運動社團、賽事,鼓勵孩子發展運動興趣。由於部會設立牽涉7項法規修正及制定,最快17日院會通過修法,目標明年掛牌成立。

為了展現推動籌設「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決心以及廣納業界專業意見,行政院成立籌備小組,並邀請前羽球選手李洋、拳擊國手林郁婷以及統一獅球星陳傑憲等體育界人士擔任諮詢委員,目前已召開3次諮委會議。

擔任諮詢小組召集人的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在第3次諮委會議中聽取委員發言後,總結部會名稱將採納多數委員認同的「運動部」,更能展現全新部會的嶄新視野,並與國際接軌。

在組織設計方面,鄭麗君指出,許多委員希望展現新意,建議在全民運動、競技運動、國際事務、設施規劃等體育署既有組別之外,也能新設「適應運動」、「運動產業及運動科技發展」等相關業務司,讓新的組織設計更符合各界期待。所有諮詢委員的意見,都將交由籌備小組做進一步研議及評估。

體育署指出,第一階段諮詢總結報告具體揭櫫政府成立全新「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願景,是希望落實運動作為基本人權,以體育運動壯大台灣。成立新部會的四大目標分別為「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推動運動產業,促進幸福經濟」、「推展國際事務,世界看見台灣」等。

而新成立部會也牽涉既有單位業務調整,修法幅度相當大,包括《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組織基準法》、《教育部組織法》、《體育部組織法》、《行政法人設置條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廢除《體育部組織法》等,共7項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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