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校護偷吃已婚男同事,挨告要陪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小學人妻校護愛上已婚男同事,不僅傳送私密處照片,兩人還多次前往摩鐵激戰,結束後校護仍興奮傳訊說「明天換我騎你」,「都興奮滴要濕濕的了啦〜開心」,被正宮發現姦情,將她告上法院求償7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判校護侵害配偶權,要賠3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她和丈夫結婚15年,丈夫在某學校工作,卻和校護發展戀情。2022年12月間,校護利用保健室四下無人,突然抱住丈夫告白說很喜歡他,兩人隨即開始交往,期間校護傳送私密處照片,兩人至少3度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為,激戰結束後校護還傳訊說「老公加油,鼻要太累〜明天換我騎你,可是我體力不好,只能騎一小段,人家好害羞喔」、「啊〜人家想到明天可以看到老公,都興奮滴要濕濕的了啦〜開心」、「好愛你(愛心)」,人夫也回應「老婆累了,換老公騎喔〜」、「愛你(愛心)」,讓她發現後相當痛苦,要對校護求償70萬元。
全案審時,校護辯稱不知道人夫已婚,也不能證明私密處照片是她本人傳的,且就算她和人夫來往超出普通朋友關係,根據近來法律見解,已逐漸認定配偶權不存在,另正宮和人夫已長達9年無親密關係,所以她並未破壞正宮的幸福圓滿。
人夫則作證說,他在2022年7、8月時,就曾帶著未成年子女,到校護任職的學校參加雙語暑期營,因其中一個孩子身體不舒服,到保健室休息,當時他就有跟校護說這是他小孩。
法官認為,校護和人夫在同一間學校共事,在工作上多有往來、接觸,並非僅偶爾約會、碰面的男女朋友,且校護先前曾在多家醫療院所、學校擔任護理師,應具有相當社會歷練,不難發現人夫有配偶,另校護也在調解意願詢問表說明「多次想離開,成全人夫回歸家庭,無奈他總是說『從沒想過要離開我』,曾看過他傷心一面,我進而不捨、難分」,可見確實知道他有老婆。
法官審酌校護也已婚,因她鬱症等狀況造成長期情緒低落、負面思考,對主動關心親近她的人夫產生好感,進而發展不倫戀,兩人交往期間不到1年,互動多為發生性行為,校護並未涉入人夫的私生活領域等情,判校護侵害配偶權,要賠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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