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綜合報導
針對報載「海防問題應跨部會研擬海上交通安全法」及「陸飛型無人機頻落海」等議題,海巡署今(13日)稍早發布新聞稿回應,說明相關具體作為,表示將依照相關主管機關的法規命令,持續提升偵蒐監控範圍,強化海上目標偵知識別能力。目前海上航行秩序,係由海巡配合業務主管機關的法規命令協助執法,有關業務主管機關是否研訂專法,海巡署優先尊重主管機關專業。
▲海巡署回應海防問題,持續強化無人機監控與民力合作。(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海巡署指出,採購之無人機並無「陸飛型」或「海飛型」之區分,目前使用之單旋翼機型,可於6級風環境下起降,已是當時無人機科技極限,且單旋翼機型在長距離飛行時表現更佳,採用單旋翼機型試辦。至於海巡現有守望哨均依照勤務需求,配置固定式探照燈或手持式探照燈,編裝率已達100%。
另外,為提升偵蒐監控範圍,強化海上目標偵知識別能力,海巡署已於9月13日向海洋委員會提報「海空一體,精銳海巡」全般構想之2026年重大中長程計畫,未來將依勤務實需,建置各式無人飛行載具等監偵設備,以提升不同範圍之空中監偵效益,屆時將可大幅提升海域偵蒐監控能量。
海巡署表示,海巡人力有限、海上民力無窮,來自海上的威脅有增無減,海巡署除持續就充實人力、精進勤務派遣、運用科技輔勤等方式,從岸際、海域及空中等三面向推動具體策進作為外,海巡署將以加重獎勵通報等方式,鼓勵民眾提供走私、偷渡等不法情資,並呼籲民眾於海上發現異常目標,立即通報海巡查處,藉由政府與民間通力合作,確保臺灣海防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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