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軍人偷吃女同袍被老婆抓包,結婚不到2年就離婚收場。(示意圖/翻攝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嘉義報導
一名33歲軍人阿彥(化名)新婚不久,妻子就發現他偷吃軍中女同袍小美(化名),還在她坐月子期間,讓小美墮胎第2次,心碎提出離婚,並將兩人告上法院。嘉義地院審理,判阿彥和小美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4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正宮和阿彥於2022年12月中才剛結婚,隔年她就發現阿彥行蹤詭異,並從阿彥手機中,發現他和軍中女同袍小美交往,小美甚至為他墮胎2次,第2次墮胎時間正是正宮坐月子期間,讓正宮大受打擊,和阿彥在今年8月離婚後,又提告對兩人求償1百萬。
全案審理時,阿彥和小美都否認偷情,表示兩人對話僅提及曾有「不正當情感」,並沒提到曾發生性行為,且離婚後阿彥必須負擔小孩每月撫養費1萬5千元,正宮請求賠償金額過高,另根據正宮和小美的對話,正宮已同意不再追究此事,所以正宮求償的金額應扣掉小美的部分。
不過正宮提出證據,小美曾傳line說明「本人過往遭阿彥欺瞞而致侵害正宮身為配偶之權利」,承諾不再和阿彥往來,否則就要賠50萬元,希望正宮不要提告,而阿彥也傳訊給正宮說「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即使我想談也沒有餘地?」、「求償100能談嗎」等語。
法官認為,阿彥和小美都承認外遇,而在正宮和小美的對話中,正宮僅表示阿彥已自願報退,不希望這件事影響到阿彥退休,也不願小美受到機關懲處,但並沒有原諒小美的意思,所以小美仍要賠償,審酌阿彥、小美在軍中服役,年薪各約98萬、70萬,判兩人侵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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