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員、所長遭毒駕撞亡 警局長證實:2人均認定是因公殉職

▲▼三重警黃瑋震告別式           。(圖/記者陳以昇攝)

▲三重警分局厚德所警員黃瑋震7月遭毒駕撞死。(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所警員黃瑋震、土城警分局清水所所長劉宗鑫分別在7月、9月遭毒蟲毒駕衝撞身亡,後續遺孀撫卹引發社會關注。新北市議員陳世軒15日質詢時,訊問警察局長廖訓誠撫卹辦理進度,廖訓誠證實2人均確定以「因公殉職」標準撫卹。

厚德所警員黃瑋震7月13日巡邏時,遭毒駕嫌犯逆向衝撞傷重不治,然而直到9月撫卹金申請卻仍未送出,當時警局聲稱是為了爭取最高標準、保障黃員遺孀最大權益,才會延遲申請,然而9月30日又發生清水所所長劉宗鑫遭毒駕撞亡事件,讓撫卹辦理進度再次引發關注。

新北市議員陳世軒15日在議會質詢時,表示3個月內有2名員警遭毒駕撞死,當時警局承諾會協助爭取2300萬元撫卹金,質詢警察局長廖訓誠「目前進度如何」。對此,廖訓誠證實,法令修正後,警局已送出申請,警政署10月14日已開完審議會,確認2人均以「因公殉職」認定,後續函文將會以最快速度送交銓敘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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