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工程師偷拍女友私密照!貼IG散布嗆「很破」:要妳身敗名裂

小三,偷情,性侵,上床,抓姦,劈腿,偷吃,感情,誘惑,做愛。(圖/記者周亭瑋攝)

▲工程師偷拍同居女友私密照,事後雙方感情生變,他在網路上散布,挨告後又傳訊恐嚇...(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25歲台積電工程師偷拍同居女友私密照,後來感情生變,竟在IG散布照片,還E傳訊威脅「反正妳很破,我就讓大家看個夠」、「你要錢,我要你身敗名裂」。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男子年輕識淺,一時衝動,事後坦承犯行並已賠償調解,因此近日依妨害祕密、恐嚇罪判刑6個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這名工程師過去和女友同居交往時,在未經對方同意下,趁著女友躺在床上用手機,暗中拍下女方只穿小可愛、內褲並裸露大腿的私密照片。之後,雙方感情生變,他竟在去年3月31日於IG上散布照片,還偷拍女友和其他友人對話並持續在IG上公開。

女方不滿提告,但工程師去年4月27日起一連兩天傳訊恐嚇:「互相來搞,反正我有時間陪你耗」、「順便讓你親朋好友知道你是怎樣的人」、「你看要不要連之前傷害什麼的一起告」、「今天晚上7點前沒取消,大家就一起玩」。

事隔一個多禮拜,男方再次匿名傳訊「追蹤我一下,副本會發在這裡」、「反正妳很破,我就讓大家看個夠,你要錢,我要你身敗名裂」,還不忘語帶威脅地詢問「今天最後一天,你確定你沒有要去撤告?」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不思理性解決與女方紛爭,任意散布竊錄對方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還言論恐嚇危害告訴人名譽,顯未尊重他人權益,法治觀念淡薄,所為殊值非難,但其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女方達成調解,賠償其損失,女方同意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台中地院審酌,被告沒有前科,案發時剛年滿25歲,年輕識淺,因一時衝動,短於思慮,致觸犯本案罪刑,犯罪情節尚不到無法寬恕之程度,仍有教化改善可能,考量其現為台積電工程師、月入新台幣6萬多元,本月依妨害祕密、恐嚇等罪判刑6個月,緩刑2年,期間須參加法治教育課程,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