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開罰。(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文/中央社
台中市現有41處路口科技執法,台中市警察局今天宣布,將於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推出「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預計12月1日正式上路。
市警局說明,台中市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鄰近一中商圈、中友百貨,加上周邊有台中科技大學、台灣體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台中一中及新民高中等多所學校林立,行人穿越密集,車流量大。市警局第二分局統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於民國112年共發生交通事故46件,造成37人受傷。
為推動「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行人友善政策,市警局將於「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建置「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並設置LED警示牌面,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先行,偵測宣導期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預計在12月1日正式執法。
警方表示,科技執法採取24小時違規錄影方式,系統自動偵測到車輛未於行穿線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時,即會自動擷取3至4張照片,上傳至科技執法平台,再由員警人工判定是否違規而開單舉發,減少員警站在路口執勤危險性,舉發方式也不再受天候因素影響。
對於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警方指出,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或3組枕木紋)及車頭(前輪)已進入行穿線,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即構成違規取締要件。
罰則部分,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車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緩,另外還要違規記點3點及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若因不停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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