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刑事警察局打詐中心利用大數據分析發現,今年6月間有詐團藏匿印尼,專門鎖定香港居民行騙,謊稱民眾發送「香港獨立」訊息,還涉嫌協助詐團洗錢,誘騙民眾下載虛假APP,趁機盜取民眾銀行內金錢,計有54人受害,財損高達2千2百多萬元,其中102人被印尼警方查獲後遣送回台,台中地檢署調查後,將102人全部起訴。
離譜的是,其中18人因為未遭數押,還企圖從高雄港偷渡出境,但因被船東關在密閉的船艙內,險遭悶死,18人瘋狂敲打甲板求救,被海巡人員發現才撿回一命。
▲▼刑事局展開全台大搜索,逮捕61名詐團成員,全遭法院裁定收押。(圖/刑事局打詐中心提供,下同)
檢警查出,以余姓女子為首的詐團,藏匿在峇里島荅巴南縣某獨棟Villa別墅,成員分成3線作業,鎖定香港居民行騙,1線機手(假冒香港通訊局)、2線機手(假冒大陸公安局隊長)及3線機手(假冒大陸公安局科長),佯稱被害人電話大量發送「香港獨立」訊息,違反「香港國安法」,甚至指控協助詐團洗錢,違反大陸洗錢法,誘騙民眾下載虛假APP,再盜取民眾網路銀行帳號密碼,隨即轉帳一空。
印尼移民局接獲刑事局通報前往查處,並將103名成員(台籍 102人、香港籍1人)遣送出境,102人從8月5日起分批回台,警方動員519名警力,全台大搜索,這次還首次向高檢署申請出動M化車,協助調查被告使用的通信設備,有效鎖定位置,逮捕61人,查扣7輛車、現金202萬多元、名牌包 21個、勞力士等手錶14只、黃金飾品3組等。
台中地檢署張富鈞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余女等102人(含在押被告61人) 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3款之3人以上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洗錢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並求刑6年至8年,10月4日移審台中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全數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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