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老闆辦「性影像競賽」誘拍海量裸露片 少女為iPhone慘被侵犯4次

▲桃園市19歲林姓男子去年4月認識未滿16歲少女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初嘗禁果後3次無套嘿咻害少女懷孕,事後坦承犯行認錯賠償獲原諒。(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台南少女遭新竹黃姓男子騙拍海量性影像和性交易。(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新竹一名黃姓男子一人分飾多角,以拍攝性影像給客戶賺取儲值點數、舉辦性影像競賽,優勝者可獲得IPHONE為由,騙少女小琪拍攝60段性影像或裸露照片,再誆稱要面交獎品iPhone,約小琪北上到新竹領獎順便性交易,拿玩具和她發生4次性行為,事後卻只總共給她2300元車資。全案曝光後,黃男被台南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合併重判9年4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玩網路遊戲認識未滿18歲的少女小琪後,便一人分飾多角,先在IG上以「hopcove」、暱稱「秋水」向小琪介紹工作,誆稱他認識儲值點數公司老闆「某人(宇)」,又扮演「某人(宇)」要小琪拍攝全裸影像,聲稱會將影像提供給客戶,如果客戶有儲值,就會給她相應的報酬。

小琪信以為真,拍攝10部性影像交給暱稱「洋洋」的客戶,不料「洋洋」也是黃男所扮演。黃男拿了檔案,卻沒有依約給小琪2500元,反而看她年幼好騙,又改名「賓海」,騙小琪說他正舉辦性影像活動,優選者可獲得iPhone14手機,而且有許多女生正在努力拍攝以競爭手機,騙小琪再度拍了13張裸露照片和37部性影像。

黃男隨後宣布小琪得獎,但要她前往新竹領取手機,並要求以1到2萬元和她性交易。小琪於是在去年7月6日動身前往新竹,出門前雖遭家人阻攔,但小琪不堪黃男不斷引誘,仍堅持搭火車到新竹和黃男碰面,並由黃男開車將她載到鐵皮屋住處,用玩具等與小琪4度性交得逞。不料完事後,黃男卻以小琪「服務不佳」、遲到、害餐廳預約遭取消為由不給錢,只丟了2300元車資給她,小琪回家後持續聯絡黃男仍拿不到手機,才知道受騙。

法官審理時,檢視相關證據認為黃男明知小琪未滿18歲,仍嚴重侵害她對於性和身體的自主權,犯罪情節重大,且直到審理時才坦承犯行,又未和小琪成立調解,依犯詐欺得利罪、以詐術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罪、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合併處9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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