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偷外祖父的車衝進臭豆腐店,造成3人死亡。(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趁外公、外婆出國,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車,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案件。對此,律師林宜儒表示,刑事部分,由於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然而,如果犯罪情節重大,仍可能移送檢方。
林宜儒指出,本案討論重點在於究竟是屬於一般的過失致死,還是更嚴重的「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即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還覺得無所謂」。判定是否具備不確定故意,會從多個面向判斷,並非所有無照駕駛都構成殺人罪,還需要討論無照駕駛行為與導致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少年肇事。(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指出,少年及其父母(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監護人,即少年的法定代理人,需與少年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此外,車主為少年的祖父,因未妥善保管車輛,也可能被追究相關責任。
保險部分,林宜儒說,被害人可先領取強制險的死亡理賠金200萬元,這筆金額將視為少年需賠償的金額。然而本案少年是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償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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