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醫師娘在離婚訴訟分居期間,偷吃2男挨告。(示意圖/翻攝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中醫師和妻子起衝突,妻子搬離家中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後,又對中醫師提出離婚訴訟,不料兩人才分居2、3個月,中醫師就發現妻子偷吃2男,除了和其中1名小王當眾摟抱、同抽一支菸,還和另一名小王4度上摩鐵,怒將3人告上法院並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台中地院審理,判定3人都侵害配偶權,人妻必須和2名小王連帶賠償各10萬、30萬元。
中醫師主張,妻子從去年6月起,身上有多處出現瘀青,他擔心詢問後,妻子僅敷衍說是因為按摩和刮痧導致,同年10月妻子便擅自搬離住處,並將小孩帶走,還聲稱遭到家暴,上法院申請保護令。而後他經友人告知妻子和其他男性來往親密,開始懷疑妻子偷吃,經查證後,發現妻子分別和男友人阿文、阿偉有親密互動甚至上床,讓他大受打擊。
中醫師表示,妻子在去年12月時,就開車多次出入阿文位在崇德路某社區住處,直到深夜都未離去,在今年1月到3月時,又4度開車和阿文進出摩鐵,兩人還到餐廳用餐,走路時親密勾手依偎,彷彿男女朋友。而在同時期,妻子還和另名男子阿偉3度深夜出入酒吧,席間兩人搭肩、樓抱、同抽一支菸,步出酒吧後,阿偉親暱地將雙手搭在妻子肩上,或將妻子摟入懷中,妻子也以雙手回抱,有次兩人還叫妻子的弟弟接送回家,可見他們來往密切,連妻子的家人都知道。
中醫師認為,他得知後心如刀割,又被外界貼上家暴的標籤,精神上承受極大的折磨,要對妻子和阿文連帶求償150萬,另對妻子和阿偉連帶求償20萬元。
全案審理時,人妻等3人都否認有姦情,人妻表示她遭家暴離家後,中醫師就更換家中門鎖,且不回她訊息,兩人之間無幸福圓滿可言,她難以侵害中醫師的配偶權。
不過法官認為,人妻和阿文4度上摩鐵,如果只是一般朋友聊天,大可選擇咖啡廳等場所,不需要花費1000至1300元做長時間的深度交談,可見兩人有發展親密關係的意思。另阿偉和人妻也是多年好友,明知道人妻才和中醫師分居2、3個月,當時正進行離婚訴訟,尚處於婚姻關係,卻仍深夜聚會、和人妻摟抱、共抽一支菸,任憑彼此唾液交融,舉止形同情侶,就算兩人身在公共場所,也僅代表兩人不顧他人眼光,同樣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人妻為電子商務公司負責人,阿文無業,由兄姊、投資等收入供應生活,阿偉任職塑膠工廠,月薪約4萬,另擔任其他公司獨資股東等情,判人妻、阿文要連帶賠償中醫師50萬,人妻和阿偉要連帶再賠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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