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車擺放故障標誌,遭後車追撞身亡。(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苗栗報導
國道1號153.2公里處苗栗三義段去年11月發生一起死亡事故,1輛自小客因故障停靠路邊,乘客65歲吳姓男子下車協助擺放三角故障標誌,慘遭後方的車輛撞噴,送醫搶救後仍傷重宣告不治。日前判決出爐,肇事柯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2月、緩刑3年。
回顧此案,2023年11月16日上午7時44分,李姓男子(61歲)駕駛小貨車搭載吳男,因半路故障暫時停靠外側車道,吳男依照李男指示協助下車擺放三角故障標示,渠料柯姓男子(61歲)見狀閃避不及,直接撞飛吳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警消獲報到場緊急將吳男送往光田醫院搶救,最終仍因頭胸腹部鈍挫傷、多重器官損傷等嚴重傷害,於上午9時45分宣告不治。
警詢、偵訊時,柯男否認犯行,堅稱有注意車前狀況,沒有疏失,但檢方認為在天候晴、視距良好等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下,柯男仍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審理期間柯男改口坦承犯行,並與吳男家屬達成調解,並已給付損害賠償金額,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尚佳,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2月,宣告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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