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色阿公強吻女看護,甚至抓對方手摸自己的下體。(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下同)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老翁透過人力仲介找女看護到家中照顧,不料,他卻多次強壓對方強吻,甚至抓女看護的手撫摸自己的下體,又持拐杖動粗,讓女看護忍無可忍,最後報警處理。日前台中地院判決出爐,依照強制猥褻罪將老翁判刑,但考量雙方已調解,給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81歲的老翁透過人力仲介公司找到看護仁仁(化名)到他位於台中梧棲的住處到府照顧,不料,2023年3月27日凌晨1時許,他竟強壓在仁仁身上,並用嘴親吻仁仁的臉、脖子等部位,甚至抓對方的手去撫摸自己的生殖器官。
事隔僅一天,老翁見到仁仁躺在床上休息,又再度欺上前壓住仁仁作勢親吻,嚇得對方大聲呼救,老翁這才停手;同年3月26日至4月7日間某日,老翁故技重施,這次見仁仁嚇到躲進廁所,便假裝要上廁所上前敲門,並趁著仁仁步出廁所時伸手抓胸。
2023年4月8日老翁見仁仁在床上玩手機,第4度犯行,見仁仁用手機錄影自保、大聲呼救掙扎才停手。除此之外,老翁2023年6月4日、5日間,見到在廚房內煮飯的仁仁,突然持拐杖動粗,讓仁仁忍無可忍,先向人力仲介公司反映未果後,轉向勞工局求助,並在社工的陪同下前往婦幼隊報案。
老翁在警詢、偵查時矢口否認強制猥褻、傷害犯行,還辯稱「我忘記有這些事情了,我又不是沒有老婆,幹嘛親她」,表示影片裡的人並不是他。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認為,老翁為逞一時的色慾,不知道尊重他人身體、性自主的意願,竟然強制猥褻他人,但考量他最後坦承犯行,並與看護調解、履行賠償,審酌他罹患失智症,是輕度身心障礙者,依4個強制猥褻罪將老翁各判處有期徒6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給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依照執行檢察官的命令,向指定公庫支付新台幣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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