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前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2日消息指出,對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劉志強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依黨規,將他開除黨籍。
據《紅星新聞》報導,調查指出,劉志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專案承攬、業務推廣、職務升遷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1963年7月出生的劉志強是山東鋤城人,1984年8月從國際政治學院英語系英語專業畢業後,曾長期在公安部任職,他從公安部外事局幹起,曾先後擔任公安部外事局國際聯絡處處長、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長等職;2004年2月,其任公安部外事局局長;2005年10月,任公共安全部國際合作局局長。
劉志強2012年6月起,調任青海,擔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會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等職;2016年1月,其返回北京,任司法部黨團成員、副部長,2023年6月卸任。
今年4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發布消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調查。
報導指出,劉志強的上級唐一軍也在7日,因涉收受賄,嚴重違紀遭到「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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