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女職員到學校出公差打疫苗,卻跟教師發展出不倫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教師先前因為疫情的原因,認識了來學校出差、幫忙施打疫苗的衛生所人員小美(化名),沒想到雙方竟發展出婚外情,不但時常趁著工作的午休時段約會,更是發生性關係,氣得小美的丈夫阿強(化名)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林男須賠20萬元,高院駁回阿強的上訴,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美是台中某衛生所的工作人員,2021年間因為職務關係,出公差到某國中的疫苗快打站工作,並且認識了校內的林姓教師。
豈料林姓教師看見小美,頓時感到驚為天人,接著不顧小美已婚,展開熱烈追求,每天送飲料、送食物,經過一段時間的獻殷勤後,終於打動了小美的芳心,雙方發展出不倫關係。林姓教師與小美交往以後,不但租屋同居,更是常常趁著工作日中午,在套房內幽會、獨處,就連晚間及假日都會這樣。
由於小美在外交了男友,與阿強的感情隨之破裂,雙方2021年底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不過並無辦理離婚登記,阿強仍舊盼著仍跟小美一起撫養未成年子女,並沒有同意小美跟林男交往,也沒有打算拋棄配偶的身分法益。
▲衛生所女職員到學校出公差打疫苗,卻跟教師發展出不倫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不過,因為小美、阿強婚姻破裂,小美開始對此女不耐煩。對此,阿強主張,小美跟林男2021年8月間開始交往、10月正式同居,不但往來密切,更是幽會、性交超過200次,還稱有LINE紀錄、同居租屋處的照片能夠佐證,因此求償300萬元。
對此,林男則辯稱,他與小美在租屋處僅有聊天、吃飯,阿強並未列出幽會、性交超過200次的證據,主張顯然沒有理由。林男又稱,阿強2021年12月曾表示,不會再干涉小美的交友關係,也簽訂了離婚協議書,2人另行約定辦理離婚登記,既然阿強已拋棄配偶身分法益,那他擁抱小美,應該沒有侵害配偶權。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從阿強提供的照片來看,林男多次與小美在租屋處前擁抱、牽手,雖然無法證明2人有進一步的關係,但這種密切交往,仍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既然林男的行為足以破壞阿強與小美締結婚姻關係所應協力保持之信任、共同生活圓滿及安全幸福,自然屬於共同侵害阿強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足令阿強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且情節重大,請求損害賠償核屬有據,審酌後判林男須賠20萬元。
由於阿強認為金額過低,向高院提起上訴。高院的法官審理後認為,賠償20萬元有理由、應予准許,超過的部分則無理由、不應准許,最終駁回了阿強的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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