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不法弊案,檢調22日持搜索票至該台鹽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帶回34人偵訊,23日清晨將前董事長陳啓昱等5人聲押,6人交保,其餘請回,台鹽公司代理發言人蘇薇表示,尊重司法配合調查。
▲台鹽公司代理發言人蘇薇表示,將配合檢調釐清案情,並尊重司法偵查不公開。(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似藉由執行種電,與光電業者共謀,涉嫌詐領不法款項,22日共傳喚19名被告及15名證人到案說明,檢察官於23日清晨5時左右結束訊問後,認定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二家涉案業者蘇姓、戴姓2名負責人等5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且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2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等5人,23日移台南地院羈押庭審理。
台鹽公司代理發言人蘇薇表示,22日上午台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到台鹽公司調取台鹽綠能相關資料,台鹽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台鹽公司已於2023年和2024年主動將資料移送檢調調查,將配合檢調釐清案情,並尊重司法偵查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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