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形綠燈亮起,左、右轉及直行車輛均可通行,有畫雙白禁止變換車道,不能變換車道。(圖/記者王悉宇翻攝)
記者王悉宇/雲林報導
彰化一名駕駛在左轉道停紅燈,綠色圓形燈亮時持續停等、直至左轉燈亮才行駛,遭後方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雲林縣議員廖偉晴以該案例於議會質詢警察局局長,要求其說明「左轉專用道辨識」、「左轉車多時相號誌辨識」等以加強宣導。警方補充說明,道路地面劃設左轉標示,並不一定只能左轉,如車道分線為「虛線」可直行。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說明,目前雲林縣轄中,斗六市明德北路沿線路口及斗南鎮延平路一段等多處路口,由於左轉車輛多,為疏導路口車流,號誌採彈性調整設計,若左轉箭頭綠燈開放時間過長,會壓縮到其他行向停等紅燈的時間,因此「亮圓綠燈時確認對向無來車即可通行」。
▲內側車道畫有左轉指示線但分道線為「虛線」則可直行。(圖/記者王悉宇翻攝)
警方補充指出,道路常見內車道地面劃有大型左轉箭頭,車道分線為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的是「左轉專用車道」」不能直行,違規罰款為600元-1800元;車道分線為虛線的是「左轉車道」,此左轉指向僅是指示標線,非禁制標線,所以沒有強制的規範,直行不算違規。
警方呼籲駕駛人,無論要直行或左轉,皆須依車道上畫設指示區停等通行,如直行車不可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左轉,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可處600元-1800元罰鍰。
▲台南式 Tainan Style粉專製圖說明紅綠燈指示。(圖/粉專「台南式 Tainan Style」授權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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