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開上國道3號,竟然一路逆向4公里,不料對撞前車。(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昨(23)晚間10點18分獲報,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發生車禍,到達現場發現竟是39歲陳姓男子酒駕逆向行駛,一路逆向長達4公里,直接撞上迎面而來的39歲田姓男子的自小客車,陳男汽車零件被撞飛後,又擊中30歲林姓男子的自小客車,造成3輛車毀損、3人受傷,警方訊問後將陳男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初步調查,陳男駕駛小客車由北往南逆向行駛於中線車道,與順向行駛中線車道之田男駕駛小客車對撞,陳的車子撞擊後,零件彈飛砸到林姓駕駛的小客車,事故佔用內側及外側車道,經30分鐘才順利完成拖吊及清掃,因處離峰時間未影響車流,田男及其乘客2人輕傷送醫。
警方表示,陳男酒駕部份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逆向行駛國道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可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相關肇事經過及肇因研判持續調查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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