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總統大選生死鬥: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賀錦麗(左)與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圖/路透)
記者朱錦華/特稿
因為長期震懾於美國「高大上」的存在,一直以來,很多人(包括我在內)都深信美利堅合眾國是「最正港」的「自由的燈塔」、「民主的長城」;美國的民主是純正的、無瑕的。然而最近的一連串歷史發展敲醒了我們:他們的民主制度其實是充滿缺陷。這些缺陷如同壓在駱駝身上的稻草一樣,到了如今,終於把美國的民主壓垮了。美國即將於11月5日舉行總統大選。這場大選完全曝光了他們引以為傲的民主制度其實是百孔千瘡。
舉其大者,請看如下:
一,跟全球絕大多數民主國家選舉時採用直接普選的制度不同,美國總統大選採用(應該是)全球獨一無二的「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也就是所謂「贏者全拿」:在該州的普選中勝出的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可以囊括該州依人口比例所擁有的所有選舉人票。然後該州所有選舉人(合稱選舉人團)再投票給勝出的正、副總統搭檔。
▲ 川普與賀錦麗最新民調。(製表/記者葉睿涵)
美國總統選舉如此「厚工」,原因在於建國之初(美國憲法起草於1787年),鑑於國家幅員廣大及通訊不易,舉行全國性的總統普選在技術上著實有很大的困難。而且,「選舉人團」制度對較小的州比較有利(有助於小州和偏遠地區在大選中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可以爭取到更好的照顧和利益)。但那是200多年前的事了。今時今日的通訊技術以及人民禍福與共的情境,跟當年的情況已有天壤之別。
然而美國立法諸公卻泥古不化,遲遲不肯修改此一制度。因此就難免產生諸多不公及選舉過呈傾斜的怪怪現象。例如普選票更多的候選人,反而輸掉大選。2016年希拉蕊輸給川普、2000年高爾輸給小布希,都是代表性例子。
同樣糟糕的是,此一制度形成了「鐵票州」和「搖擺州」兩大壁壘。前者是鐵板一塊,對手幾乎永難染指。例如加州永遠是民主黨的囊中物;德州則對共和黨此愛不渝。相對的,卻有七、八個「搖擺州」(例如賓州、威斯康辛),比愛情騙子更容易變心。因此就產生了一種怪現象:每逢總統大選,候選人三番兩頭跑去「搖擺州」拉票,「鐵票州」則幾乎永遠被晾在一旁。
如此一來,每次美國總統大選的當選者,往往都是被兩、三個關鍵「搖擺州」的投票結果決定的!如此荒謬、不合理的選舉制度,美國的立法者漠然無視其惡果,而人民依舊甘之如飴,你說這個國家能不亂嗎?
▲川普的支持者揮舞美國國旗。(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二,美國總統候選人收受的政治獻金無上限(2014年時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結果作出上述裁決),今年川普、賀錦麗兩位候選人獲得的政治獻金動輒高達數十億美元,徹底又露骨的體現了美國選舉完全是金錢遊戲的本質。而這些錢又多半被用在攻擊對手的電視廣告和負面文宣上,這無異於鼓勵大家比賽砸錢丟泥巴,誰丟贏誰當選!這是怎麼樣的選舉?
三,美國法律允許遊說團體在國會活動。於是乎,能源業者、金融巨擘、軍火商、猶太人團體活躍其間,利用金錢遊說立法者為其服務,而這些「服務」往往是損害人民利益的。國會議員究竟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金錢服務?
▲ 美國流行樂天后泰勒絲支持民主黨,但有人認為她應該自己出來選總統。(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四,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和任命的,而且是終身職。這無異於幫助總統遂行其意志,並且為其犯罪後脫建立防火牆。《美國獨立宣言》裡這樣寫著:「他(英王喬治三世)決定法官的任期、薪俸數額,好讓法官服從於他的意志。」同樣道理,大法官由總統提名及任命,也很容易產生上述的弊端。
現成就有一個例子:裡面多人獲川普提名及任命、目前由保守派主導的大法官團體(含一名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數月前裁決,背負34宗重罪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他所涉的罪案在今年大選年期間不予審理。這等於讓川普可能犯下的一椿椿罪行內容免於曝光,大大的保護了他的選情。假若日後川普當選、上述所涉罪案裡若有案被判有罪,這局面當如何化解?
大法官若是由總統提名和任命,難免為其所驅使。法官若是終身制,到了其晚年,其思想難免跟人民、時代脫節。所以,大法官應該由人民選出,而且一任只做4年!
▲本來是民主黨鐵粉的馬斯克倒戈,這次卯起來為川普助選。(圖/路透)
五,槍支汜濫已成為重大國安問題及青少年最大的死因。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允許人民有「擁槍權」。在19世紀「開拓大西部」時代,拓荒的先民擁槍的確有其必要。但如今已是21世紀了,全美已進入文明社會,自有執法機闗維護社會治安。但戀槍成癮的美國人在「全美步槍協會」的強力宣傳及恐嚇下,始終不願放棄擁搶。當然,槍支暴力的問題就永遠沒完沒了,而美國社會分裂的問題,也只會越來越嚴重。
不久前,川普在一次造勢活動中說:「鄉親們,出來投票吧!投完這一次,以後就不用再投了。」我不知道他是在暗示什麼。不過,我倒是希望他這番話會「美」夢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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