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惡人販」余華英販賣人口案重審仍被判處死刑。(圖/翻攝央視,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最惡人販」余華英因拐賣11名兒童,在2023年9月被貴州中院判處死刑。進入二審後,貴州高院認為,原判決遺漏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發還重審。同時,余華英也在民事部分提請上訴,
《央視》報導,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5)日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做出重審一審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據了解,貴州中院11日重新開庭審理後發現,被余華英拐走的兒童數量從11名增加至17名,這17名兒童分別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被余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甚至有孩子被拐走後,中途被遺棄。
四川廣安女子卿素華的兒子李聰,是警方最新發現被余華英拐賣的6名兒童之一。卿素華和丈夫2002年在雲南大理做生意,當時,4歲的兒子李聰失蹤,雖懷疑是在附近租屋的重慶男子王加文把孩子偷走了,但苦無證據。
直至2023年,雲南警方才證實,王加文和余華英拐走李聰,賣到河北邯鄲。失散22年的卿素華與李聰母子2024年2月才見面相認。卿素華表示,希望余華英及王加文夫妻倆均能得到嚴懲,「余華英拐賣了這麼多孩子,沒有一個是她主動交代出來的,這種人留著沒有一點意義,希望法院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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