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媽媽黛比(譯音)去年12月間入境桃園機場,行李被查出夾帶近7公斤一級毒品海洛因。(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澳洲籍媽媽黛比(譯音)去年12月間入境桃園國際機場,隨身行李被海關、航警人員查出夾帶6.926公斤不明白色粉末,經鑑驗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當時澳洲家屬以為她旅遊失聯,急尋後發現在台灣運毒遭羈押,還發起連署救援引發國際矚目。桃園地院今(25)日上午宣判,依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她有期徒刑16年,並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還可上訴。
航警局安檢大隊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去年12月10日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查驗自馬來西亞入境來台之澳洲籍60歲女子托運行李,於行李箱夾層內發現一包白色粉狀物重達6.926公斤,經鑑驗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市值逾新台幣4千萬元。
檢警查出,澳洲籍女子黛比自澳洲搭機至馬來西亞,於當地取得夾藏毒品行李箱後,再獨自從馬來西亞搭機來台。黛比辯稱,到馬來西亞、台灣均為渡假旅遊行程,但託運行李內沒有足夠衣物、生活用品,對於被查獲近7公斤海洛因毒品,則無法自圓其說,檢方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嫌起訴。
▲澳洲媽媽黛比(譯音)去年12月間入境桃園機場,隨身行李被查出夾帶近7公斤一級毒品,偵訊後被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地院合議庭今天指出,被告與不詳之運毒集團成員共同基於運輸第一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之犯意聯絡,由被告於去年12月8日至馬來西亞收取運毒集團成員所交付之裝有純質淨重3890.03公克海洛因、純質淨重384.80公克古柯鹼之行李箱,於去年12月10日搭機攜帶上開毒品入境桃園機場,預計入境後轉交給其他成員,隨即被海關與航警安檢人員查獲。
被告於法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並有託運行李封條及登機證影本、毒品鑑定報告等證據在卷可稽,復有海洛因、古柯鹼與行李箱扣案可佐證。合議庭認為,被告所為係以一行為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審酌被告於審理時坦認犯行,毒品於桃園機場即遭查獲,未流入市面,依法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依刑法第59條規定予以酌減其刑,考量被告犯後終能坦承,合議庭量處有期徒刑16年,並諭知被告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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