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患躺在病床等候退麻醉,暈沉之際遭男醫師偷摸下體。(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位女子前年(2022年)到醫院做完無痛腸胃鏡檢查,在恢復室等候退麻醉時,被下體傳來的「奇怪感覺」驚醒,努力睜眼赫見林姓麻醉科醫師從面前晃過,女方不甘心遭輕薄,提告追究,林男否認偷摸、辯稱好意幫蓋被不慎碰觸,台北地院認定林男趁人之危,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前年11月25日,被害人在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做完無痛腸胃鏡檢查,躺在恢復室病床等候退麻醉,下體突然傳來「奇怪感覺」、有被侵入的疼痛與性反應,她驚醒感到莫名恐懼、不知所措,努力睜眼看見1名穿白色長袍的男醫師從面前晃過。
女方當下腦袋卡住,四肢發軟、頭暈想吐,沒法呼救也不知該如何跟護理師說,回家越想越不甘心「在一個不知且不能的情況下,被不知道的人性侵害」,隔天向院方委婉投訴,描述疑似碰觸她下體的男醫師年約50多歲,身高接近180公分,頭髮少、戴眼鏡。
▲女病患不甘心「在一個不知且不能的情況下,被不知道的人性侵害」,提告追究男醫師猥褻責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院方認為「這種事情無法容忍」、立刻積極處理,請當天當班為患者做麻醉的林姓麻醉科醫師,與院內相關主管開會說明,林男不否認碰觸女方身體、不記得細節,「但可能做了不應當做的事情」、承認自己「在不受控或無意識情形下」、一時衝動。
院方認為林男在說明會中惶恐焦慮、也沒聽不懂申訴的狀況,代表確有其事,於是替林男向女方道歉。但林男挨告後,辯稱好意幫女方蓋被,右手靠近女方腿間可能碰觸身體,他被院方訪談時,以為若造成女方不舒服就可能成立性騷擾,因此想盡快道歉認錯,可是他絕無輕薄意圖。
辯護律師質疑女方提出鉅額求償並改稱遭性侵,前後說詞矛盾,動機可議、真實性可疑,女方在恢復室的觀察紀錄單顯示,當時心跳呼吸平穩,沒因憤恨、惱怒或痛感造成心跳加速,林男逕自幫女患者蓋被舉動,僅屬思慮不周、並非認罪。
法官審理認為林男「幫忙蓋被」只是臨訟狡辯,他被院內調查時從沒出現這種說法,反而因不否認女方投訴,被院方暫停臨床業務、無痛鏡檢業務各2到3月,更被解除所有行政職務,若自認僅為「無心之過」,怎沒提出異議。
法官認定林男趁本案女患者當時尚未退麻醉、思緒昏沉、身體不適之際揩油,超出性騷擾程度,但欠缺證明有侵入體內情形,林男也否認用手指或物品做出性交舉動,因此將檢方起訴的乘機性交罪嫌,變更為乘機猥褻罪論處。
法官指林男本案犯行不尊重女方的性自主決定權、破壞醫病信賴關係,且未和解取得原諒,女方更因身心痛苦企圖尋短,據此判林男1年2月徒刑、不給緩刑,可上訴。具有博士學歷的林男已被院方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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