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聰早餐車老闆長期失眠!自己種大麻助眠 還找妻一起吸

▲前中央警察大學許姓學生自國外進口大麻進口被海關查獲,桃園地院法官痛批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失聰男自製大麻助眠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男子經營早餐店餐車,向某人購買大麻在屋內種植,再製成大麻煙供妻子施用,經警方現場查扣大麻種子及大麻葉等證物,男子坦承自己是因失去聽力、又有眼疾、長期服用精神藥物助眠,才會選用大麻代替。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製造二級毒品罪判、犯轉讓禁藥罪等2罪,分別判處2年7月、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被告男子供稱他於Telegram上向一名暱稱「Z」購買大麻,並從中取出大麻種子2顆進行栽種,自今年2月初至4月14日止,將熟成開花之大麻植株剪下乾燥再製成大麻煙供妻子施用。

警方檢視扣案手機,未發現有與「Z」互通訊息或通話紀錄,查無相關毒品交易之對話紀錄。亦未發現碰面或進行毒品交易,因查無相關涉犯毒品案事證,未能查獲被告所稱毒品上手。

法院審理,被告提出3家醫院診斷書,因耳聾,眼睛黃斑部病變,憂鬱症、焦慮症等疾病,身體機能遭逢巨變,又其長期有失眠問題,原本係服用精神藥物助眠,望由大麻替代原先服用藥物舒緩症狀。

法官審酌,被告無視國家杜絕毒品危害禁令,製造第二級毒品大麻,栽種期間不長,製造數量並非龐大。且本案尚無事證證其製造大麻有對外販賣的意圖或有實際對外販賣所情形,轉讓給妻子施用的大麻香菸數量不多,犯後也坦承犯行,依製造二級毒品罪判、犯轉讓禁藥罪等2罪,分別判處2年7月、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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