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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容器!台東回收年度最終場 把握10月最後一場次兌換

▲「自備容器-環保清潔劑補充站」活動31日最終場。(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自備容器-環保清潔劑補充站」活動31日最終場。(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為養成民眾定期檢視家中廢棄物並落實正確資源回收步驟,今年度台東縣環保局與家樂福已合作辦理三場次「自備容器-環保清潔劑補充站」活動,共累計回收廢高壓容器、廢電池及廢燈泡(燈管)達10249個,重達254.8公斤。今年度最終場次資源回收宣導活動將於31日下午5點至晚上8點在家樂福舉行,凡攜帶高壓容器達5件、廢電池達2公斤或廢燈泡(燈管)達2公斤,即可在活動現場以自備容器選擇補充環保洗衣精或環保洗碗精500g,每人當天最多可以補充至1500g,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歡迎鄉親踴躍參與。

台東縣政府表示,透過資源回收宣導活動,許多民眾已經能夠自行正確處理與妥善包裝資源回收物,自備容器盛裝環保清潔劑的比例更逐步攀升高達8成,無論帶來盛裝的容器是舊有的清潔劑瓶罐,又或者是洗淨晾乾後的飲料寶特瓶,都是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實踐,落實SDG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未來將持續經由各管道辦理環保活動,推廣正確回收知識與環保觀念,與民眾、企業攜手共創台東環保家園,實現台東永續新生活。

環保局指出,台東即將進入秋冬季節,天氣漸漸轉涼,圍爐聚餐後使用完瓦斯罐等高壓容器,應單獨包裝回收,暫存場所應避免高溫、高熱之環境,杜絕爆炸或起火的風險。同樣具高危險性的鋰電池則要跟乾電池分開回收,鋰電池需在正負極貼上絕緣膠帶,貯存於塑膠容器內防止電解液滲漏。回收前除了能夠在包裝上分別註記「內有高壓容器」、「內有鋰電池」等字樣標示之外,回收過程應主動提醒清潔人員,以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台東縣環保局呼籲,購置新燈泡燈管時,認明省電標章與環保標章,優先選購LED產品,省電、環保又耐用。採買新燈後準備替換時,建議使用新盒裝舊燈,不僅達到「照明光源要防破」,重複利用更環保。如果大量換下舊照明光源,則推薦放置於大麻布袋或大紙箱中,包裝外清楚標示「內有燈泡燈管」之字樣,確實完成回收步驟,培養妥善包裝的好習慣,讓台東成為資源回收的模範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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