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釋憲案今(25日)作出判決,其中,針對總統國情報告一事,邀請報告合憲,但國會無指定報告內容、詢答或提出建言等權力,這部分宣告違憲。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憲法法庭判決對賴清德呵護備至,「大法官眼中唯一合憲的狀態,就是總統來愛說什麼就說什麼,立法院不能過問,這是台灣人要的民主法治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回應憲法法庭釋憲。(圖/記者林敬旻攝)
黃國昌說,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對行政官員呵護備至,「其實包括總統在裡面」,為什麼說包括總統在裡面?先不提過去賴清德曾在政見發表會上講過,總統有義務應立法院邀請進行國情報告同時接受質詢,今天憲法法庭表面上是打臉賴清德,因為憲法法庭講的基本上就是說賴清德政見發表會的主張違憲,「但實質上,是對賴清德呵護備至」。
黃國昌說,針對15條之2第二項,大法官只有宣告部分違憲,哪部分不違憲?憲法法庭說,總統國情報告要講什麼總統自己決定就好,邀請總統來的國會,對於議題、範圍跟內容不能限制,「憲法法庭幫賴清德總統鋪陳好國情報告場域,但是總統愛來不來他決定,來了以後要講什麼也是他決定」。
黃國昌指出,根據憲法法庭的判決,邀請總統國情報告的議題、範圍跟內容,是屬於總統本於職權可以自行決定,立法者不能透過法律再予以明訂。且不因總統來立法院是被動應邀還是主動自己要來,而有所不同。
黃國昌直言,憲法法庭已經鋪好康莊大道,賴清德也不用擔心違反選總統時的承諾,因為大法官幫他立好一個擋箭牌,立委不可以提出建言、問題,不然就違憲,「大法官眼中唯一合憲的狀態,就是總統來愛說什麼就說什麼,立法院不能過問,這是台灣人要的民主法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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