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光電弊案 南院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姊弟500萬、400萬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光電不法犯罪,其中光電業者蔡清旭、蔡月娥涉嫌銀行法等多項罪嫌被檢方聲請羈押獲准,蔡嫌2人不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重裁。(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台南高分院。(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鄒鎮宇、林東良/綜合報導

台鹽綠能公司疑似藉由執行種電,與光電業者共謀詐領不法款項。其中,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被撤銷羈押禁見,發回台南地院重裁。對此,台南地院25日改裁蔡清旭500萬元交保、蔡月娥400萬元交保,兩人也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台南地院指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依證據、相關證人及證詞,足認二人犯罪嫌疑均重大。考量蔡姓姊弟2023年至今雖有多次出入境紀錄,但出國均短短幾天,且出國期間得知被檢警偵查搜索仍回國,難認兩人有逃亡的情形。

法官表示,蔡姓姊弟雖具相當資力,但檢方未舉證證明有將資產轉移到國外的情況,難以予以羈押,再參酌偵查過程中檢方獲得的證據,蔡姓姊弟兩人應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蔡姓姊弟的作為已被檢警及稅捐稽徵機關發現,也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很難有再次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情形發生,且檢方也未提出會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相關證據。

台南地院表示,考量蔡姓姊弟無羈押必要,但仍應用重保替代羈押,以確保日後兩人會到庭接受偵查及審判,因此改裁蔡清旭500萬元交保、蔡月娥400萬元交保,兩人也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