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喪屍菸彈後上路!台南男騎士自摔倒地畫面曝 警路過當場逮人

記者林東良、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26歲郭姓男子,24日晚間騎車行經安平區健康路三段與國平路口時,無故自摔倒地,警方巡邏時看到郭男倒地,上前查看後,發現郭男神情異常,全身顫抖、精神恍惚,發現其腰間攜帶電子菸棒與菸彈,經檢測內含有三級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警方依法帶回偵辦。

▲▼        男子吸食「喪屍菸彈」騎車路倒 巧遇警方當場遭逮】     。(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男吸食「喪屍菸彈」騎車路倒,遇警方當場遭逮。(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警方指出,24日22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安平區健康路三段與國平路口,發現郭男在停等紅燈時,不明原因突然自摔倒地,員警見狀立即上前了解情況,發現郭男無法自控地全身顫抖、精神相當恍惚,並於腰間發現電子菸棒1隻及依托咪酯菸彈1只等。

▲▼        男子吸食「喪屍菸彈」騎車路倒 巧遇警方當場遭逮】     。(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經快速試劑檢測,該菸彈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郭男尿液檢驗亦呈現三級毒品苯二氮類反應,詢後除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層報市警局裁罰外,另涉嫌毒駕公共危險部分,依法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        男子吸食「喪屍菸彈」騎車路倒 巧遇警方當場遭逮】     。(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第四分局長曹儒林表示,毒品零容忍是政府的一貫立場,依托咪酯類毒品施用後會出現肌肉顫抖、精神混亂等情形,因此俗稱「喪屍菸彈」。此外,電子菸屬菸害防制法規範禁用的類菸品,施用者將被衛生主管機關處以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呼籲民眾應保持警惕,遠離毒品,並積極舉報任何可疑的毒品交易行為,共同維護社會的安全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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