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詐騙一向都是詐團向被害人收款,就算「出金」也會以匯款方式,這次竟然用面交方式。(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文/中央社
新北市警方表示,日前逮捕1名詐團女車手,一般都是車手向被害人取款,她卻是送新台幣30萬元「投資利潤」給被害人。警方說,應是想放長線釣大魚,此類落網的案例不多。
三峽警分局26日指出,61歲徐姓婦人7月間透過網路社群廣告加入投資群組,並陸續共提領新台幣400萬元加入飆股行列。徐婦的女兒發現母親近期使用手機頻繁,還不停到銀行領錢,主動關心才發現母親遭詐騙。
鶯歌分駐所所長鄧博元指出,據報後指導母女誘捕車手,由徐婦一再向「投資群組」客服要求出金「投資獲利」,客服禁不住徐婦要求,請示後同意面交新台幣30萬元,並指派陳姓女車手拿錢給徐婦。
警方表示,日前雙方約在鶯歌區中山路的超商面交,頭髮綁馬尾的女子出現、拿出一疊鈔票準備交給婦人時,便衣員警一擁而上將她制伏,起出作案用的手機與贓款,帶回詢問。
警方調查,詐團告知徐婦以「買黃金」為由向銀行提領鉅款,以免銀行起疑,隨後自從10月14日至10月21日,8天內陸續在鶯歌的超商面交4筆鉅款共400萬元給詐團派來的「理財專員」。
三峽警分局表示,投資詐騙一向都是詐團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就算「出金」也會以匯款方式。這次竟然採用面交方式,一口氣將已經到手的贓款還給被害人30萬元,相當罕見,研判應該是想放長線釣大魚,未料車手遭警方設局埋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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