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富馬斯克曾在美國非法工作,如今卻極力反對移民。(圖/路透)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華盛頓郵報》獨家披露,根據前生意夥伴、法庭紀錄與公司文件,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初到美國時,曾以學生簽證非法工作,並險遭驅逐出境。南非出生的他在電子郵件中坦承,當他中途放棄學業並創立公司時,他「無法合法留在美國」,該公司最終以超過3億美元的價格售出,而他的弟弟在入境美國時同樣處於非法狀態,有專家稱此為「入境欺詐」。
報導披露之際,馬斯克已成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的積極支持者,並多次批評民主黨試圖放任非法移民進入美國,這一言論也被共和黨主流化。彭博社稱他為「X上反移民陰謀論的最大推手」。川普則主張驅逐數百萬無證移民,並強烈反對「鏈式移民」。
《華郵》的報導詳述了馬斯克的移民歷程,揭露了他在創辦第一家公司時濫用學生簽證的經過。馬斯克於1995年在帕洛阿爾托成立的初創公司「Global Link Information Network」(後來更名為Zip2)時,並無合法的工作權,因此引發投資者對他被「驅逐」的擔憂曾向移民律師尋求意見。
Zip2於1999年以約3億美元出售,成為馬斯克入主特斯拉與創立其他公司的基石。
馬斯克18歲時透過其加拿大出生的母親Maye獲得加拿大國籍,並先在加拿大就讀後轉學至賓州大學,持學生簽證進入美國。1995年,他獲得史丹佛大學的錄取資格並搬至帕羅奧圖,以便獲得另一份學生簽證;然而馬斯克並未真正入學,而是直接投入創業。根據美國司法部前移民律師弗雷斯科(Leon Fresco)的說法,學生簽證持有者放棄學業從事創業行為,無論是否有收入,皆為非法行為。
弗雷斯科解釋,「任何幫助創造營收的行為,如設計程式或推銷產品,都可能導致法律麻煩。」
一家創投公司在1996年對馬斯克公司注資300萬美元時候,投資協議中就規定,馬斯克與弟弟金巴爾和一名同事,必須在45天內取得合法工作身份,否則投資方得以收回投資。
不過馬斯克在公眾場合中多次談及自己的移民故事,卻從未承認曾在非法的情況下於美國展開事業獲工作,而美國移民紀錄通常不對外公開,因此難以獨立證實個人的合法身份。
對此,馬斯克、律師史皮羅(Alex Spiro)和馬斯克家族辦公室經理都沒有回覆經電郵發出的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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