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詹姓男子去年9月至今年3月間以2000元或3000元為代價,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給他人;張姓女子在其中一次交易時,幫詹男接聽電話並代為轉達一句話「有了啦,你要,快出來」,結果雙雙觸法被捕。苗栗地院法官日前依販賣一級毒品等罪判處詹男有期徒刑10年8個月,另依幫助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張女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張女幫詹男接一通電話,結果自己也觸法被捕。(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詹男在去年9月至今年3月間,分別以2000元、3000元為代價,販售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給6個人,共計交易8次;不過,2023年9月30日有買家打電話來時,詹男的手機剛好是張女在使用,張女便開啟擴音功能,買家詢問是否有毒品可以購買,張女還幫忙轉達「有了啦,你要,快出來」。
詹男、張女被逮之後,雙雙自白坦承全部犯行。苗栗地院法官認為,張女雖然沒有與詹男一起販毒,但她明知當時有人想向詹男購買毒品,仍幫忙傳話,顯然屬於幫助販毒行為。
法官指出,詹男過去因為販賣第一、二級毒品罪等案件,被法院判刑確定且入監執行完畢,張女也曾因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被法院判刑並諭知緩刑4年確定,如今兩人均再度觸法,考量到他們皆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於是依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轉讓禁藥罪,判處詹男有期徒刑10年8個月,另依幫助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張女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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