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初審通過。(圖/記者皮心瑀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排審《消防法》修正草案,消防署與朝野立委多次溝通下,針對法案中的關鍵條文終於達成共識,完成初審,當中除了修正擴大吹哨者條款適用範圍,禁止雇主秋後算帳,並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提高廠商未落實之罰則,如拒提資料,最重可罰1千萬。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工廠去年9月發生爆炸意外,造成上百人死傷,其中有4名勇消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及鍾吉垣不幸殉職,引來社會關注。為避免悲劇再發生,行政院推動《消防法》修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16日審查時,針對條文中吹哨者條款、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之組成、消防人員資訊權的提升及違法廠商的罰則等仍有歧見,許多條文保留,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行政機關應要繼續多跟委員溝通,在在場無異議下,宣布該案擇期再審。
今《消防法》修正草案終於完成初審。有關吹哨者條款,舉報人的身份將受保密,並且不得因舉報而受到解雇、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並明定若舉報人遇到上述狀況,如被解僱,則解雇的法律效力屬無效。
有關消防人員資訊權,根據《消防法》修正草案,工廠、儲存化學品之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火災時,其管理權人應依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提供該場所化學品之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且上述資訊,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更新上傳至指定網路平台。
有關罰則的部分,朝野立委有意再提高,最終消防署同意,工廠、儲存化學品之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之管理權人,火災時未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及搶教必要資訊,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未提供該場所化學品之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若未立即指派專人至現場並協助救災,則按照原政院版本可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緩。
此外,各級消防機關依規定組成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之成員,此次修法除關注基層聲音是否被聽見,也納入性別考量,規定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其消防基層人員則比例不得低於五分之一。
▼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工廠爆炸釀上百人死傷重大意外,催生《消防法》修法。(圖/屏東縣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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